【论文简报】社会资本与农户融资的主观和客观门槛
导读
农户在产生信贷需求后要想获得贷款,往往需要跨越融资的双重门槛,即农户自身“信贷恐慌”引致的主观门槛和金融机构惜贷引致的客观门槛。本文采用2013年江苏和山东两省调查数据,将农户信贷过程依次划分为产生信贷需求、跨越主观门槛和跨越客观门槛三个阶段,通过双重样本选择模型识别影响农户跨越主观门槛和客观门槛的因素,尤其是考察与比较正式和非正式社会资本的影响及其差异。研究表明,正式和非正式社会资本有助于农户跨越融资的主观和客观门槛,其中非正式社会资本在不同门槛的作用差异相对正式社会资本更大一些,不同类型社会资本对客观门槛的作用相对主观门槛要弱一些。此外,这种跨越作用随着市场化进程、正规金融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而减弱。
社会资本与农户融资的主观和客观门槛
李庆海(南京财经大学) 吕小锋(西南财经大学)
李锐(北京师范大学) 孙光林(东北财经大学)
我国农户在产生信贷需求后要想获得贷款,往往要面临双重融资门槛的限制:不仅需要跨越由于金融机构惜贷所产生的“客观”融资门槛,更需要跨越由于金融机构资金长期供给不足衍生出的“主观”融资门槛(程郁等,2009)。与此同时,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关系型社会,社会资本对于农户的信贷交易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那些具有丰富“人脉”关系的农户往往更容易跨越融资的客观门槛。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过往的改革思路侧重于资金供给制度改革以助于农户跨越客观门槛,却往往忽略他们所面临的主观门槛;不仅如此,已有社会资本对农户融资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客观门槛,对主观门槛认识不足。事实上,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正处于深化阶段,其中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让农户跨越融资的主观和客观门槛,因此,正确识别影响农户跨越融资双重门槛的因素,尤其是考察社会资本的作用及其变化规律就变得尤为重要。
我们从两个方面衡量农户的社会资本,一是通过政治身份衡量正式社会资本,二是以家庭的亲友关系网络衡量非正式社会资本。以此为基础,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正式和非正式社会资本对农户主观和客观融资门槛的跨越作用有何差异,孰大孰小?进一步来看,随着市场化进程、正规金融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不同形式社会资本对不同融资门槛的跨越作用是增强抑或是减弱?
研究发现:第一,正式和非正式社会资本均有助于农户跨越融资的主观或者客观门槛,而无论从显著性水平还是系数大小绝对值来看,正式社会资本对农户跨越客观门槛的作用相对最大,非正式社会资本对农户跨越主观门槛的作用相对最小。第二,进一步来看,非正式社会资本在农户不同融资门槛的作用差异要比正式资本的差异大很多;对于客观门槛的跨越,无论是正式或者非正式社会资本,均不如其对主观门槛的跨越作用那样强烈。第三,对于农户融资的主观和客观门槛,农户家庭特征方面、农户经济能力方面、金融环境方面和地理特征等方面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
基于以上结论,我们得出几点政策性启示:第一,鉴于正式和非正式社会资本对农户跨越主观和客观门槛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进一步规范农村金融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由于寻租可能带来的“关系贷款”和“人情贷款”,为普通农户获得资金支持提供更为公平的平台。第二,社会资本往往有助于金融机构识别贷款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而降低资金风险,利于农户融资困境的缓解,因此应大力支持和鼓励成立面向农户的“资金互助形式”(譬如联保贷款、生产贷款和大病大灾贷款等),尤其是鼓励那些缺乏社会资本的普通农户加入该组织以延伸和扩大其社会资本的边界与范围,当然这一进程需要加强监管和引导。第三,鉴于社会资本的作用随着农村市场化推进、正规金融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出现减弱趋势,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大力促进正规金融发展及服务覆盖面的扩大,优化金融政策环境和金融资源配置,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以便于普通农户可以更为公正和便捷地获得贷款。第四,非正式社会资本弥补农户资金不足的作用往往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受到不断冲击,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原有社会网络不断解体或被割裂的今天,这就意味着在今后的农村金融改革实践中,应鼓励和规范新型民间金融组织、模式的创建、发展和转型,如互联网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以适应农户非正式社会资本存量下降和作用减弱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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